无偿献血也要入征信?这事儿得慎重
来源:今日新闻 浏览:578次 时间:2019-11-30
正本清源地说,个人征信,是用来记录消费信贷情况的。这个“信用”,不是广义上的道德信用,而是经济领域的信用。如果把这种金融领域的个人信用泛化,就会出现逻辑上的谬误。

最近看一些新闻,心里总是琢磨着一句话:征信是个筐,啥都往里装?
在网上检索“征信”,出来的信息是:霸座、推销、闯红灯,都可能被纳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。
在岛叔印象中,个人征信就是用来记录个人借贷信用、为今后的借贷提供依据的,若有借有还就再借不难,若一朝为“老赖”则别怪银行另眼看待。可是,在将征信的应用场景无限扩展、甚至经常用来惩戒“不守公德”“轻微违法”时,画风好像就有些变味了。
这事儿真的挺值得仔细掰扯的。
先说说最近与征信有关的一些新闻吧。
先是央行、银保监会在《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中指出,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;之后,北京市住建委通知,对于存在公租房转租转借、空置、擅自装修等违规使用的家庭,会其处罚信息纳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。
这两则新闻,画风很正常。ETC欠费是消费领域的,欠钱得按时还;公租房这个可能涉及到买房,本身也是有各种条件限制,违规使用,社会观感都很不好,也可能存在不诚信问题。
但还有一些新闻看上去就离征信很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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